关于“易知安易可交换债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基金合同电子签名方式的征询意见公告
尊敬的基金持有人:
【易知安易可交换债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于2017年10月24日成立,并坚持规范运作,稳健运营。为进一步方便投资者,更好地为该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我公司拟增加该基金合同的电子签名方式。
一、变更内容
《易知安易可交换债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条款具体修改如下
序号 |
位置 |
原条款 |
现条款 |
1 | 第六章第(一)条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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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私募基金合同的签署方式
本合同的签署将采用纸质签名方式。基金投资者在签署合同后方可进行认购、申购。 |
1、私募基金合同的签署方式
本合同的签署将采用纸质或电子签名方式。基金投资者在签署合同后方可进行认购、申购。 |
2 | 第八章第(一)条第2款第25点 | (25)本合同的签署采用纸质合同的方式进行的,妥善保管并按私募基金托管人要求及时向私募基金托管人移交基金投资者签署的基金合同原件,因私募基金管理人未妥善保管或及时向私募基金托管人移交基金合同原件导致私募基金托管人损失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予以赔偿; | (25)本合同的签署采用纸质合同的方式进行的,妥善保管并按私募基金托管人要求及时向私募基金托管人移交基金投资者签署的基金合同原件,因私募基金管理人未妥善保管或及时向私募基金托管人移交基金合同原件导致私募基金托管人损失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予以赔偿;
本合同的签署采用电子签名的方式进行的,应确保基金投资者使用私募基金管理人或代理销售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数字证书以电子签名方式签订本合同。私募基金管理人应确保资产委托人签订本合同所使用的电子签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相关要求。 基金投资者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本合同签署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私募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内容和方式向私募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投资者签订本合同的相关电子数据信息(以下简称“电子数据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基金投资者身份信息、签约序列号、签约时间、电子协议版本号等。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对向私募基金托管人发送的电子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私募基金托管人发送的电子数据信息应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私募基金托管人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出的文件保存要求,且该等电子数据信息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并可供私募基金托管人随时调取查用。如私募基金托管人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带有基金投资者电子签名的本合同电子签署信息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按照私募基金托管人的要求及时提供。 |
3 | 第二十四章第(一)条第1款 | 1、合同成立
本合同的签署采用纸质合同方式进行的,由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者共同签署后合同即告成立。 |
1、合同成立
本合同的签署采用纸质合同方式进行的,由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者共同签署后合同即告成立。 本合同的签署采用电子签名方式进行的,基金投资者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本合同后本合同即告成立。基金投资者电子签名与在纸质合同上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须另行签署纸质合同。 |
4 | 第二十九章第1款 | 1、本合同的签署采用纸质合同的方式进行的,由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者共同签署,一式三份,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投资者各持一份。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并按私募基金托管人要求及时向私募基金托管人移交三方签署的合同原件。 | 1、本合同的签署采用纸质合同的方式进行的,由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者共同签署,一式三份,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投资者各持一份。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并按私募基金托管人要求及时向私募基金托管人移交三方签署的合同原件。
本合同的签署采用电子签名的方式进行的,由基金投资者签署。私募基金管理人与私募基金托管人双方同时签署纸质合同,纸质合同原件一式贰份,由私募基金管理人与私募基金托管人各执壹份,私募基金管理人确保投资者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的合同内容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签署的纸质合同内容保持一致。 |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该基金合同内容无变化。
二、修改程序
根据《易知安易可交换债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四】章第【二】条规定的变更合同条款流程,基金管理人现以电子方式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并已于2017年10月24日在公司网站www.myeasy.com.cn上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如果您不同意变更,应在2017年10月27日0:00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不同意”意见回复到邮箱:easy@myeasy.com.cn并在邮件中注明投资人姓名,未回复意见或回复“同意”的则视为同意合同变更,变更事项自2017年10月27日开始生效,对合同各方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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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易知(北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24日